根据《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防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冀财非税〔2023〕1号),现将霸州市职业技术中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如下: 一、收费项目:
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
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二、收费标准:
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:300元/住宿生/学年。
国家开放大学收费:每学分的收费标准为:专科升本科文经类80元,理工类85元;专科文经类55元,理工类60元。 三、收费主体:霸州市职业技术中学。
四、计量单位:住宿生/学年;文经类/学分、理工类/学分。
五、收费依据: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冀价行费[2008]42号;《关于调整霸州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住宿费的批复》霸发改价格[2021]69号。
六、收费范围:在校住宿生、函授生。
七、收费对象:在校住宿生、函授生。
八、征收方式: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,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、网银、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。
九、减免规定:根据《冀教材[2017]2号》文件,减免建档立卡学生住宿费。
十、监督举报电话:0316-7415191。
2023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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